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福州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及报销规则如下:
一、异地就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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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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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住院治疗实行 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 ,门诊特殊病种需备案登记后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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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非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安置登记备案表》,费用按参保地政策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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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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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工作证等材料备案,选择就医地市为备案地(北京、天津、上海等7个特殊地区备案到就医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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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即时刷卡结算,参保地仍可继续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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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院就医
- 仅限转入地三级甲等医院,需提供转诊证明,备案有效期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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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包括出差、旅游等急性病治疗,以及因单位派驻、退休等中短期流动人员就医。
二、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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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起付线800元,800-20000元部分按比例支付:在职人员75%(基层医疗机构85%),退休人员80%(基层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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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29种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可享受最高12万元支付限额,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高达90%-94%(根据参保状态和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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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与参保地政策一致,按等级医院报销比例执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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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联网医疗机构范围可通过医保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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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内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安置登记备案表》,省外需额外提供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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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需通过参保地医院转诊流程办理备案。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调整,确保覆盖异地就医主要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