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地区、医院等级、治疗项目等因素而异。以北京市为例,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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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在职职工在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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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