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报销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可分为单位申报和个人申领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申报流程(适用于已办理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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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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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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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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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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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提交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保分局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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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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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签发生育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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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携带材料回单位办理待遇结算,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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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申领流程(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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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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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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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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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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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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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提交
携带材料至当地社保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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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待遇发放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并支付生育津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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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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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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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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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育或手术前完成生育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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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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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需在分娩后1年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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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在产假结束后的1-10个工作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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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在非统筹地区就医,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出院结算时直接享受“免审即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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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有效期
- 计划生育证明需在有效期内(通常为2年)。
以上流程综合了生育保险的常规操作及最新政策要求,具体以当地社保机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