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报销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于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条件,可以再次进行报销。以下是二次报销医保的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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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的条件:
- 身份条件:居民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参加“新农合”,并且单独购买,此时的身份可以进行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
- 开销条件:居民在上一年度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此时的治疗开销条件是可以进行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的。
- 材料条件:居民在进行“二次报销”的时候,需要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患者病历、身份证、出院证明、第一次的报销单等材料(因行政区域不同,“二次报销”所需的详细证件材料清单可能略有所不同,可咨询当地报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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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的流程:
-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医保补偿结算单、医疗机构费用发票、出院小结、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银行汇款帐号等。
- 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获得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费用。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二次报销前,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