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莒县医疗保障政策,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参保类型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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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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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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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逐级提高,例如三级医院可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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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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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3万元报销85%,3万-4万元报销90%,超过4万元部分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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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3万元报销80%,3万-4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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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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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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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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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老人: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0元,报销50%(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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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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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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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50%(18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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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与城乡居民一致,三级医院85%,二级7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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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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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三级医院65%(13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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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三级医院60%(13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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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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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差异较大,例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通常为65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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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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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转诊至上级医院可补足差额,异地就医(如市外转诊)部分费用不受调减比例限制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3年最新调整,具体以莒县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