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五个步骤主要包括:
1. 受理阶段
步骤:
-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 申请文件应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如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 初步审查阶段
步骤:
-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注意事项:
- 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
3. 公布阶段(仅适用于发明专利)
步骤:
-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初审合格后,将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注意事项:
- 申请公布之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 实质审查阶段(仅适用于发明专利)
步骤:
- 实质审查是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审查。
注意事项: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质审查请求没有生效,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 授权阶段
步骤:
- 经过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申请,将进入授权阶段。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进行记录,并在两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
注意事项:
- 为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以上就是专利申请的五个主要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具体的专利申请需求,建议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