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驳回后,通常情况下,您不能就同一专利再次申请。但是,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争取专利权:
1. 请求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您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复审流程
- 提交复审请求书: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并说明不服驳回决定的理由。
- 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对复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如果复审决定认为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将撤销原驳回决定,并重新进行专利授权程序。
2. 行政诉讼
如果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仍然不服,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争取专利授权。
3. 重新申请
如果您在复审或诉讼过程中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可以在复审决定或诉讼结果出来后,根据修改后的文件重新提交专利申请。但请注意,重新申请时需要确保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包括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等。
注意事项
- 时效性:复审请求和行政诉讼的提出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逾期未提出将丧失重新申请专利的机会。
- 证据充分性:在请求复审或提起诉讼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您的主张,以增加重新获得专利授权的可能性。
- 请求书格式:复审请求书应符合规定的标准格式,否则复审委员会会要求补正。没有按期限补正的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未提出。
- 复审请求人资格:复审请求人必须是被驳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如果申请人为多人,则要求复审请求人为全部申请人,否则不予受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