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指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判断。以下是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详细解释和相关法律规定:
1. 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 认定要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件
- 1.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可以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
- 2.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例如,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等
- 3.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报酬的支付形式和周期可以反映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例如,按月支付工资、工资数额相对固定等
- 4.劳动内容: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为其创造经济价值
3. 认定时可参照的凭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以下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2.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招用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
4.考勤记录:包括打卡记录、签到表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他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的证言。
4. 法院的认定标准
法院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包括工作安排、考勤管理等。
2.劳动内容: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3.劳动报酬: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通过第三方支付。
4.人身隶属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工作具有人身隶属性,即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
5. 相关案例
例如,在靖远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为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理由是张某接受甲公司的管理,提供的劳动是甲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并且甲公司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6. 结论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管理关系、劳动内容、劳动报酬以及主体资格等多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效地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