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钟祥市新农合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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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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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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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新农合经办部门获取最新的报销比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