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了报销比例、范围及管理机制:
一、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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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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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按70%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年累计补偿限额140元,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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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报销60%,乡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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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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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保范围的费用可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院级别确定(如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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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贫困群体等可享受额外补贴(如60岁以上住院每天补偿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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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二、特殊群体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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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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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五保户等特困人员门诊费用全额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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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以上、90岁以上老人住院补助分别为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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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与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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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14岁以下)、五官科患者起付线按同级医院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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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尿毒症等20种重大疾病门诊按30%-45%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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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机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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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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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级诊疗转诊制度,需提供县级转诊单,未转诊可能降低报销比例或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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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重症患者可先住院后补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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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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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出院后到政务大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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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审核个人缴费及补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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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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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 :2017年人均筹资630元,政府补助470元,个人缴费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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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农业户籍农村居民为主,重点覆盖在校学生、失地农民等,非贫困人口可额外享受1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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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大额门诊(市外医院按50%纳入)年累计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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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封顶线为13万元,特殊疾病门诊封顶线2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4-2025年间的主要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