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十堰医保到武汉看病所需的手续:
- 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异地就医人员须凭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 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在武汉市的全国异地就医联网医院就医,都可以享受十堰市同等级别医院医保待遇,并可持社会保障卡进行直接结算,不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