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以下是相关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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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以上一年度职工本人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在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按照实际计算出来的数值为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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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的变化:南阳市自2023年7月起,执行调整后的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上限为17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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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的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在全省统一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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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的调整:每年年初,社保部门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因此需要注意南阳市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
南阳市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和调整都是依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进行的,旨在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和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