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并不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中报预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4年5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是有条件的强制披露,但仅限于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时,如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
具体而言,如果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对于半年度业绩预告,科创板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披露。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也提到了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规定,但同样没有强制要求披露,这表明科创板上市公司在半年度业绩预告方面享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判断来决定是否进行业绩预告。
相比之下,深交所主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例如,当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等情况时,应当在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因此,总结来说,科创板上市公司在半年度业绩预告方面并不是必须进行的,而是取决于公司的自愿选择以及具体的经营情况是否触及需要进行预告的标准。这样的安排给予了科创板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也要求公司在自愿披露的情况下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种做法有助于平衡信息披露的需求与企业的运营实际,同时维护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