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北京市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结算住院及门诊费用。以下从备案流程、结算方式、注意事项三方面全面解析政策细则。
一、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备案渠道
-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京通小程序或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签署承诺书。
- 线下办理:前往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社保所提交《异地安置审批单》,适用于退休安置、长期驻外等情形。
备案类型
- 四类人群可申请:退休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
- 急诊未备案可事后补办,但需提供急诊证明及病历材料。
二、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直接结算
- 适用场景:住院、普通门诊及京津冀地区定点机构门诊特殊病。
- 支付范围:执行北京市医保目录,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
手工报销
- 适用场景:未备案的急诊费用或异地非定点机构就医。
- 流程:垫付费用后,凭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通过单位或街道社保所提交至医保中心审核。
| 对比项 | 直接结算 | 手工报销 |
|---|---|---|
| 备案要求 | 需提前备案 | 无需备案(急诊除外) |
| 支付范围 | 执行北京目录 | 按参保地与就医地政策差异 |
| 垫付资金 | 无需垫付 | 需全额垫付 |
| 办理时效 | 即时结算 | 30个工作日内审核 |
三、关键注意事项
- 定点机构选择:仅限国家跨省结算平台内的医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开通机构名单。
- 个人账户使用:在备案地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药店或医院,可刷医保电子凭证支付自费部分。
- 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肾透析等需在备案地指定机构治疗,且需提前办理门特资格认定。
异地就医政策极大便利了跨省流动人口,但需严格遵循备案先行原则。建议参保人员提前通过官方平台确认医院资质及目录差异,避免因流程疏漏影响报销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