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条件:
1. 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2. 具体条件
要享受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的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1.全年在同一单位任职: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 2.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 3.本年继续在同一单位任职: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3. 操作步骤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扣缴义务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时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调整税款所属月份到本年1月所属期。
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
3.点击“正常工资薪金-填写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
4.在“减除费用扣除确认”模块中,查询到该人员后,在“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选项中选择“是”并确认
4. 注意事项
- 更正申报:如果之前月份没有按照6万元扣除,需要先更正之前月份的申报表,然后再进行本月申报
- 不可更改:一旦确认1月份享受扣除标准,后面11个月都不能更改。如果后续月份员工情况与之前确认的不一致,需要做更正申报
5. 总结
如果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扣缴义务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时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按照常规方式逐月扣除。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