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医保政策,兰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有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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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由5.4%、5.75%两档统一降至5.4%,原按5.75%缴费的群体预计人均减负2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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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扩展
原5.4%缴费群体新增生育医疗待遇,原5.75%缴费群体生育津贴等待期缩短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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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优化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缓冲过渡期与待遇享受期同步调整为3个月,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流动。
二、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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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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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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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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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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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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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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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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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全省统一68种,分Ⅰ类(63种)和Ⅱ类(5种)两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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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 透析治疗90%、器官移植80%、其他病种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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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两个病种中最高限额与500元固定值相加,超过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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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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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
报销比例提高至70%,简化申办流程,实现批量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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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政策
自2023年1月1月起实施,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及药品支出,增强医保共济能力。
四、缴费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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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职工医保需按月申报缴费,中断缴费次月停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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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连续缴费中断3个月内补缴可恢复待遇,超过3个月需重新计算等待期。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与民生需求,旨在提升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局官方渠道,了解具体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