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医保起付标准的相关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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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 不设基金起付标准 ,即所有符合条件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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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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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统一为 60% ,且 不挤占门诊统筹、门诊共济基金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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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不区分甲、乙类医疗费用,均按相应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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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各级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完善协议管理,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监测分析评估。
说明 :目前甘肃省医保政策对门诊医疗费用采取全面覆盖模式,但具体报销额度、药品目录等细节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