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报销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础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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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达670元,较上年增加30元,主要用于提高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及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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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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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提高至60%,且不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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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按江苏省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下限(2024年为40416元)计算,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1200元,在职人员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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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由260元提高至280元,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先用往年结存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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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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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按医疗机构等级执行,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70%、一级及社区机构75%、社区卫生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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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医疗报销 :自费部分(如自费药、床位费超出报销标准部分)可报销80%,个人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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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与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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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资助
-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1-2级残疾人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监测人员资助300元/年,3-4级残疾人资助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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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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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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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12月25日,补充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2月28日,缴费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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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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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保障期 :延长缴费期间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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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2025年1月1日起,除医保系统原因外,所有医疗费用需在医院直接结算,跨省就医备案患者同样适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镇江市2024年医保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镇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