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保缴费年限的计算规则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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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要求
云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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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缴费期间出现中断,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则需补缴,且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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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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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1995年10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可按国家规定计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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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日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其原工龄也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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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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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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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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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年限不足,退休后仍可参保并享受门诊报销,但待遇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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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医疗保险允许断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30年的,退休后无法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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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最低档月缴存额为100元,实际缴费金额通常为基数的80%-300%,以职工工资总额的60%-30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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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当地平均工资等因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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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时,缴费年限同样计入累计年限,可继续参保至退休。
建议参保人员尽早持续缴费,并关注政策调整对待遇的影响,避免因缴费中断影响退休后的养老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