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再婚不是直接领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完成一定的流程,具体如下:
- 准备材料:需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注明为丧偶。还需准备本人与丧偶配偶关系的证明材料,如配偶的死亡证明等,该证明可由公安机关、医院或相关部门出具。
- 前往登记机关: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 登记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核实双方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例如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 颁发证件:经审查,若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至此丧偶再婚的结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