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医保只能在定点药店购药并享受报销。以下为具体规则和补充说明:
一、基本使用规则
- 定点限制
只有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药店,才能使用医保卡购药或进行费用结算。非定点药店需自费或使用其他支付方式。 - 药品目录限制
仅限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如保健品)需自费。
二、报销及支付方式
- 个人账户使用
- 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 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可通过关联的社保卡金融账户(需提前存入资金)支付。
- 统筹基金报销
- 部分地区(如深圳)试点“双通道”政策,凭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可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 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是否转诊等条件存在差异。
三、特殊场景说明
- 偏远地区覆盖
部分地区(如福建宁德)正优化药店布局,通过新增定点药店解决乡村购药不便问题,未来偏远地区居民或可在“家门口”使用医保购药。 - 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已参保的配偶、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医疗费用,但购药仅限于本人使用。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全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