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女子退休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根据河南省的相关规定,女职工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累计最低缴费年限:女职工满20年。
- 这个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2001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2001年12月1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最低要求: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
-
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处理:
- 如果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最低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可以以职工本人退休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最低缴费年限,或继续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如果没有明确缴费基数的,以上年度郑州市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异地缴费年限的认可:外统筹地区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异地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可作为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就是河南省女职工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您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区号+12333)进行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