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退休人员的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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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政策
- 缴费标准:2025 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将上调 20 元,达到 400 元。不过,陕西对特殊人群在缴费时给予一定优惠,如特困人员可获得全额资助,低保家庭可获得部分资助等。
- 缴费方式:一般由各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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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政策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70 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 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 70%;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 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 80%。1300 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规定,如西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 85%、50%,延安为 85%、45% 。
- 门诊特殊病种: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斥药等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 90%调整为 94%,其他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为 82%。使用特定门诊特殊药品,个人先自付 4%,再按比例报销,其中特药中按比例报销的,个人按比例报销后,再按原特药政策执行。
- 住院报销: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是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0%,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3%,最低为 100 元,最高为 300 元。住院医疗费用在 5 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 90%;超过 5 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95%。
- 医保返款:已完成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医保返款标准改为按改革当年当地人均养老金的 2% 来划入个人账户。例如西安为 100 元 / 月,延安约 81 元 / 月。
- 医保个账共济范围扩大:明确医保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给父母交医保,也可以用于报销一些医疗费用,共济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等。
- 门诊报销
陕西省退休人员的医保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医疗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