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5年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
- 报销比例:50%,无起付线,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元。
- 特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基层医院购药,合规费用报销50%,高血压年度最高报销225元,糖尿病最高375元(需经备案)。
二、门诊慢特病
- 覆盖病种: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35个病种(或39个病种,不同表述)。
- 报销规则:
-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限额1000元;
- 需办理备案,按病种限额报销。
三、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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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京津冀范围内:乡镇卫生院1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500元;
- 省外转诊:二级以下医院3000元,三级医院3300元。
- 多次住院:第二次起起付线降低10%,最低不低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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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京津冀范围内:
- 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90%;
- 二级医院:75%-80%;
- 三级医院:60%-65%。
- 省外转诊:二级以下医院58%,三级医院55%。
- 京津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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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限额: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万-15万元。
四、大病保险
- 起付线: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 报销激励:
- 连续参保满4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限额2000元,累计最高4000元;
- 年度零报销的参保人,次年提高限额2000元。
五、其他待遇
- 生育补助:住院分娩定额补助,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注:实际报销比例可能因医院等级、费用类型(如乙类自付部分)及地区政策差异略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