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挂科后,需从考试失败的次日开始计算,连续等待10个自然日,第11天起可预约补考。具体说明如下:
-
时间计算规则
- 挂科当天不计入等待期,从次日(第1天)开始计算。
- 10个自然日后(即第11天)可预约下一次考试。例如:若3月1日挂科,则3月2日至11日为等待期,3月12日起可预约。
-
注意事项
- 能否成功预约需结合考场容量、系统排名等因素,第11天仅表示具备预约资格,实际考位可能受排队情况影响。
- 部分地区可能存在工作日与自然日的计算差异,建议以当地车管所或预约平台规则为准。
-
政策依据
-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科目三补考需间隔至少10个自然日,且挂科后需重新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