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50%-70%,住院报销60%-90%
2023年广西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分级报销制度,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享受差异化报销比例,具体标准与就诊机构层级、费用类型密切相关。
一、门诊待遇
- 基层医疗机构: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比例为70%,年度封顶线为300元。
- 二级及以上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降至50%,部分慢性病门诊可提高至55%。
二、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 学生儿童及低保对象住院报销比例上浮5%。
- 封顶线: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20万元。
三、大病保险
参保人年度内自付费用超1.2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为60%-80%,最高支付50万元。
广西城乡居民医保通过阶梯式报销比例设计,引导合理就医,同时依托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医疗机构,充分享受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