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北京医保不能为外地家人共用。北京医保共济政策规定,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需同时满足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进行备案这两个条件,所以外地家人不符合要求,无法与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共用医保 。
一、北京医保共济政策概述
- 共济定义: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使用 。
- 使用条件
- 共济对象必须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须进行备案。
- 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
二、不能与外地家人共用的原因
| 对比项 | 本市家人 | 外地家人 |
|---|---|---|
| 参保要求 | 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 不符合本市参保要求 |
| 备案可行性 | 可进行共济备案 | 无法满足本市参保前提,不能备案 |
| 政策适用性 | 适用北京医保共济政策 | 不适用北京医保共济政策 |
北京医保共济政策是基于本市的医保体系和保障需求制定的,目的是提高本市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减轻本市参保家庭的医疗负担。外地家人不在本市医保体系覆盖范围内,所以不能参与共济共用 。
三、外地就医相关情况
- 北京医保在外地使用:北京医保在外地使用有特殊情况。如去的地方和北京市有医保合作协议,或当地医疗机构与北京市医院有合作关系,可使用医保;若去的地方无相关协议且需紧急就医,先垫付费用,回北京后申请报销。全国医保系统联网,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可享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账便利 。
- 外地医保在北京使用:外地医保在北京使用有限制条件,包括参保资格、异地就医备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范围、直接结算与转诊、特殊病种管理等方面 。
北京医保基于共济政策要求和本市医保体系,不能为外地家人共用。不过,在异地就医方面,北京医保和外地医保都有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来保障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的就医需求,参保人员需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则,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