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2024年社保政策的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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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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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即2890元-4817元),年缴费金额在6936元-11560.8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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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3711元/年)的60%(622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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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调整
-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用于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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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调整
- 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延长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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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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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5月1日起,单位费率由1.5%降至0.5%,个人费率0.5%保持不变,调整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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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但延续了降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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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失业人员参保
- 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失业保险基金按最低缴费标准支付费用。
三、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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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 自2023年5月1日起,单位费率在已降低基础上再降低0.15%,个人费率0.5%保持不变,调整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四、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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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 自2023年5月1日起,企业和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再降低0.1%,调整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五、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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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 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职)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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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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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结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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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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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和养老金水平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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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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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期间完成2024年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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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的60%,调整后预计每月增加约41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降低企业成本、增强活力与保障民生等多方面考量,具体执行以青海省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