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 一般规定:
- 职工参保人员:男职工年龄满 60 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龄满 55 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龄满 50 周岁。
-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
- 特殊情况:
- 特殊工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提前 5 年退休。
-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因病非因工伤残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将用 15 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 60 周岁延迟至 63 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 50 周岁、55 周岁,分别延迟至 55 周岁、58 周岁。
同时,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 50 周岁、55 周岁及男职工 60 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