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龄老人补贴标准在2025年保持不变,依旧按照哈尔滨市现行规定执行。以下是哈尔滨市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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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具有哈尔滨市户籍,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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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基本养老金老人高龄津贴:具有哈尔滨市城区非农户籍,年龄在80—99周岁,无基本养老金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无基本养老金是指没有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费;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没有享受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役)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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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面发放老人高龄津贴:具有哈尔滨市城区户籍(含农业户口),且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90至99周岁所有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既符合扩面津贴发放条件,又符合无基本养老金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可以兼得两种高龄津贴。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老年人能够根据自身情况享受到相应的福利,以改善其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