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搜索结果,同省不同市的医保转移需根据就业地变化决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否需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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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变化是转移前提
若在省内跨市就业(即更换工作且工作地属于不同城市),需办理医保转移。若仍在原城市就业,则无需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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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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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换工作 :通常由新单位直接办理医保增员手续,无需个人主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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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跨省就业 :需按流程办理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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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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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 职工流动就业需办理转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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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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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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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 :提交材料清算个人账户后,办理转出手续并取得《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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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 :持《参保缴费凭证》办理转入手续,双方社保部门对接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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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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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转移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随人员转移,无需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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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需在离职后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影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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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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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流动(如无锡、常州等),可能无需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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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具体办理窗口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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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关系转移遵循“缴费年限累计、个人账户共济”的原则,确保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流动时医疗保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