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职工医保卡账户余额 不可跨省转移 ,具体规定如下:
一、账户余额不可直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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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限制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个人权益,与参保地绑定,无法直接转移到其他地区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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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在参保地使用,不得跨地区转移。
二、账户余额的清算与转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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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清算
当职工将劳动关系转移至外省时,需先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完成转移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会清算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并以现金形式返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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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若在异地就医,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由新参保地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垫付。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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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账户转移 :部分地区允许将个人账户余额转移给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医保账户,但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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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返还流程 :清算后的余额需由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原参保地或现居住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取现手续。
总结
职工医保卡账户余额因政策规定无法跨省转移,但可通过参保地清算后取现或转移给亲属。若需异地就医,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确保医疗费用及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