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医保报销范围涵盖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具体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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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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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乡镇医院200元/次,县级医院400元/次,县境外医院3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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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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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县级医院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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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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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部分区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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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0-200元(具体标准因统筹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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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全体参保人员(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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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两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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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病种 :高血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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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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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患者每年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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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病按比例报销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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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50%以上(具体由统筹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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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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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抗排异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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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参照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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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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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00元/年(合同期内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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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50%(含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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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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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需累计缴费满20年才能享受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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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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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包含252种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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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药可实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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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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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报销100元(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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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门诊药费、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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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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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提供门诊/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电子医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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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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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认定 :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及审批表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时期的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