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关于中药制剂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综合相关法规及搜索结果,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基本申请资格
- 医疗机构资质要求
申请人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需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 委托配制要求
若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关许可证,需委托具备《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制剂配制。
二、具体申请条件
- 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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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具备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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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药学技术人员需提供花名册、个人履历、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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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需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为执业药师。
- 场所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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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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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需与药品经营规模相适应,并具备独立的经营区域。
- 管理制度
需建立药品质量保证和追溯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
三、法律依据与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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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相关企业需符合合理布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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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制需确保受托方资质与制剂剂型匹配。
注意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具体细则差异,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药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