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税系统关闭时间因地区和具体业务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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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2024年12月26日0: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申报缴费业务。
- 2024年12月30日21: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暂停线上线下各税费业务系统扫码支付、刷卡和现金缴税(费)业务。
- 2024年12月31日12: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暂停线上线下各税费业务系统(包括核心征管系统(含委托代征)、电子税务局(含App)、个人所得税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等)申报缴税(费)等业务,暂停企业单位社保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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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2024年12月30日21: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暂停各税费业务系统POS机刷卡缴税(费)业务、机动车销售企业等场所的车辆购置税自助申报系统缴税业务,暂停委托代征单位的POS机刷卡缴税(费)业务、扫码支付缴税(费)业务。
- 2024年12月31日12: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暂停税务系统税(费)电子缴款业务,含税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和办税服务厅自助系统)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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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2024年12月30日20:00起,采用网联或银联渠道缴纳税费的POS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电子税务局银联支付和网上银行支付等暂停使用。
- 2024年12月31日11:00起,关闭网上税费缴纳通道,电子税务局(含电子税务局APP、爱山东APP)、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个人所得税APP等暂停税费缴纳业务。
- 2024年12月31日11:00至2025年1月1日,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税厅、委托代征点、各合作商业银行柜面等办税(费)场所暂停线下税费缴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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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 2024年12月29日18:00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暂停全省合作金融机构渠道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但全省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可正常办理上述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
- 2024年12月30日17: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全省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服务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全部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代开发票业务,并关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款功能,暂停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手机APP等渠道申报缴税(费)业务和代开发票业务。
纳税人应关注当地税务机关发布的通告,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业务的暂停和恢复时间,合理安排纳税申报和缴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