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国家卫健委发布的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其要点说明,依据最新政策及规范整理:
一、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清单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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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负责全程诊疗管理,不得推诿急危重患者,需完成交接班记录。 -
三级查房制度
实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明确查房周期与职责(工作日每天至少2次查房)。 -
会诊制度
针对疑难、跨学科病例,需组织相关科室会诊,确保诊疗方案全面性。 -
分级护理制度
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实施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 -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值班医师需24小时在岗,交接班时重点说明危重患者情况及待处理事项。 -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对诊断不明或疗效不佳的病例,组织多学科讨论以优化诊疗方案。 -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建立标准化抢救流程,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可跨执业范围参与抢救。 -
术前讨论制度
除急诊手术外,所有手术需讨论指征、方式、风险及预案,术者必须参加。 -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患者死亡后一周内需讨论死因、诊疗过程及改进措施。 -
查对制度
诊疗操作中需严格核对患者身份、药物、剂量等信息,防止医疗差错。 -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实施手术“三步核查”(麻醉前、切开前、离室前),确保操作无误。 -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按手术难度、风险划分等级,限定医师手术权限。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开展新技术需经伦理审查和技术评估,保障患者安全。 -
危急值报告制度
检验/检查结果异常时需立即报告医师并记录处理过程。 -
病历管理制度
规范病历书写、归档、借阅及保存时限,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药物特点划分使用权限,减少耐药菌产生。 -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输血前需评估指征,严格执行血液制品核对流程。 -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数据,防止信息泄露或篡改。
二、实施要求与意义
医疗机构需通过完善配套流程、加强培训考核、构建监管体系(如“制度标准、流程规范、组织监管”三大体系)确保核心制度落地。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提升医疗质量、降低风险,同时保护医患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