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时间为 1月15日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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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限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2025年1月属于大征期,且1月1日至1月31日均为申报期,截止日期为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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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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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法定节假日(如1月3日星期六),申报期限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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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避开申报高峰期(如1月1日至3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错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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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月需同时完成2024年度结账和2025年1月纳税申报,财务人员需确保数据准确。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申报,可申请延期,但需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