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业绩预告规则如下:
- 业绩预告时间 :
- 上市公司需要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不晚于次年1月31日。
- 需要预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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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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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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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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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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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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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需预告全年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
- 自愿披露规则 :
- 除了上述强制性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披露业绩预告。自愿披露需遵循公平性和一致性原则。
- 业绩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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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在2月份之后披露的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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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以及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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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半年报和季报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 修正公告 :
- 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者盈亏方向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但各板块(如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可能会有特殊规定,需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