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业绩预告可以不披露,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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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主板: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但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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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某些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但如果公司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年报尚未编制完成时,也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公司在披露业绩快报后,如预计本期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者最新预计的报告期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者期末净资产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发生方向性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年度业绩预告是否披露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和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在决定是否披露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