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生育险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险。以下是关于甘孜州生育险的一些详细信息:
一、职工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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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定额补助:职工参保人员产前检查最高可享受1000元补助(包括怀孕不满4个月及怀孕满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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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政策:职工参保人员终止妊娠的由原来7月以上终止妊娠的调整为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就可最高享受2000元医疗费待遇,新增剖宫产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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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待遇:将生育医疗费用按照普通住院政策执行调整为限额支付,超限额部分按相关规定报销。职工参保人员顺产及难产(含剖宫产)的最高可享受6000元限额标准,生育医疗费待遇较之前提高3.61%。
二、居民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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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定额补助: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产前检查最高可享受700元补助(包括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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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政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新增终止妊娠的最高可享受1200元医疗费待遇(剖宫产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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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待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顺产及难产(含剖宫产)的最高可享受4000元限额标准,生育医疗费待遇较之前提高9.46%。
总的来说,甘孜州生育险政策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生育权益,减轻其生育期间的经济负担。无论是职工还是城乡居民,都能在生育过程中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和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