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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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
- 石家庄市:800元/人·天。
- 张家口市:800元/人·天。
- 秦皇岛市:800元/人·天,7-9月为1200元/人·天,上浮比例50%。
- 唐山市:800元/人·天。
- 廊坊市:800元/人·天。
- 保定市:800元/人·天。
- 沧州市:800元/人·天。
- 衡水市:800元/人·天。
- 邢台市:800元/人·天。
- 邯郸市:800元/人·天。
- 承德市:800元/人·天,7-9月为1000元/人·天,上浮比例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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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
- 北京市:1100元/人·天。
- 上海市:1100元/人·天。
- 天津市:800元/人·天。
- 重庆市:800元/人·天。
- 辽宁省(沈阳):800元/人·天。
- 吉林省(长春):900元/人·天。
- 黑龙江省(哈尔滨):900元/人·天,7-9月、11-3月为1200元/人·天,上浮比例50%。
- 江苏省(南京):900元/人·天。
- 浙江省(杭州):900元/人·天。
- 安徽省(合肥):800元/人·天。
- 福建省(福州):900元/人·天。
- 江西省(南昌):800元/人·天。
- 山东省(济南):800元/人·天。
- 河南省(郑州):800元/人·天。
- 湖北省(武汉):800元/人·天。
- 湖南省(长沙):900元/人·天。
- 广东省(广州):900元/人·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800元/人·天。
- 海南省(海口):800元/人·天,11-2月为1040元/人·天,上浮比例50%。
- 四川省(成都):900元/人·天。
- 贵州省(贵阳):800元/人·天。
- 云南省(昆明):900元/人·天。
- 西藏自治区(拉萨):800元/人·天,6-9月为1200元/人·天,上浮比例50%。
- 陕西省(西安):800元/人·天。
- 甘肃省(兰州):800元/人·天。
- 青海省(西宁):800元/人·天,6-9月为1200元/人·天,上浮比例50%。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800元/人·天。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800元/人·天。
河北省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根据地域和淡旺季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参考相关文件或咨询所在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