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吸引人才、促进产业发展推出的重点政策,具体要点如下:
一、政策核心内容
- 高端人才与紧缺人才优惠
- 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 适用所得类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等。
- 澳门居民特殊安排
- 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实现税负与澳门趋同。
- 澳门税负参照职业税、所得补充税等计算。
二、适用对象与条件
- 高端人才
- 市场认可标准:年度收入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
- 社会认可标准:在某一领域或专业处于领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如高层次人才)。
- 紧缺人才
- 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同等学历)。
- 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备案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 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通用条件
- 在合作区实际工作,且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包含12月当月。
- 与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
三、政策优势与案例
- 优惠力度
- 例如,某澳门居民年收入约22万元人民币,按内地个税法需缴税1.4万元,适用政策后仅需缴纳2300元,与澳门税负一致。
- 企业可节省高额个税成本,助力吸引高层次人才。
- 产业导向
- 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挂钩,覆盖科技研发、中医药、文旅会展、现代金融等四大重点产业。
四、申请流程
- 申报时间:通常为次年1月至3月(以2023年度申报为例,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3月1日)。
- 申报平台: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 所需材料:
- 用人单位实质性运营证明。
-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五、政策意义
- 促进人才集聚:降低高端人才税负,增强合作区对境内外人才的吸引力。
- 深化粤澳融合:通过税负趋同,便利澳门居民在横琴就业、生活。
- 推动产业发展:与鼓励类产业目录结合,引导资源向重点产业倾斜。
如需具体申报指导或政策原文,可参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或联系当地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