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
根据招投标的相关定义和流程,"大家一起去投标"应称为 投标 ,而非竞标。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核心概念区分
- 投标
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价及相关文件,以争取中标的行为。这是招投标过程中买方(招标人)主导、卖方(投标人)响应的环节。
- 竞标
传统竞标方式中,指投标人之间通过报价竞争,以最高出价者获得合同。但现代招投标更强调综合评审(如技术、经济、法律等),并非单纯比价。
二、法律依据与流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明确规定招标是买方发起的采购行为,投标是卖方响应招标的行为。例如,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书,通过评标委员会的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
-
竞标与投标的差异
-
投标人数量 :竞标通常要求至少三家以上投标人参与,而投标是单一卖方响应招标的行为。 - 过程性质 :竞标侧重价格竞争,投标则需全面展示项目方案及综合实力。
三、其他相关概念
- 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组成临时联合体共同投标,以一个主体身份参与,需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四、总结
在规范的招投标活动中,"大家一起去投标"应使用"投标"这一术语。若涉及多方协作或特殊招标方式(如联合体投标),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