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统一命名为"医保电子凭证"
二者实为同一事物,是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参保人的电子身份凭证,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签发。该凭证通过动态二维码实现挂号缴费、购药结算、异地就医等全流程服务,与实体社保卡具有同等效力。
一、 核心功能差异
名称规范
- 官方文件及服务平台均采用"医保电子凭证"称谓
- "电子医保凭证"多为地方早期试点阶段的非标准称呼
技术特性
- 采用国密算法加密的电子二维码
- 具备每分钟自动刷新的防截屏机制
- 与医保信息系统实时双向验证
二、 应用场景对比
医疗机构使用
- 支持全国31省(区、市)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 覆盖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等复杂业务场景
药店服务
- 可在医保定点药店扫码购买处方药
- 自动关联个人医保账户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三、 安全保障体系
身份核验
- 需通过人脸识别或银行卡双重认证激活
- 每次使用需验证手机运营商实时数据
风险控制
- 单笔交易限额默认设置5000元
- 异常交易触发风控模型自动冻结功能
随着全国医保信息平台的全面贯通,该凭证已实现与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病历的数据互通。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渠道均可申领,真正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便民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