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高
根据现有信息,现金支付限额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中国内地现金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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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限额标准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25年1月20日废止),单位和个人在银行结算中,单笔交易金额超过1000元需通过转账结算。但条例同时规定,转账结算凭证具有与现金同等的支付能力,禁止对现金结算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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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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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国家奖励、农产品购买等特定场景允许直接使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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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地区或交通不便单位可申请提高库存现金限额,但不得超过15天日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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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国家现金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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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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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一般交易限额为1000欧元(之前为3000欧元),非居民纳税人限额为15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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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 :限额为500欧元,超限需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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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 :一般消费者限额为1000欧元,非税务居民可提高至10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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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 :交易金额≥3000欧元或等值外币需使用可识别收款人支付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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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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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交易需额外身份验证(如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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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如法国)对大额现金交易有税务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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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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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目前未对现金支付限额进行调整,仍以1000元为转账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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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的限额标准因经济政策和监管需求不同而有所差异。
综上,中国内地的现金支付限额未提高,仍以1000元为转账起点,其他国家则根据自身经济环境设定了不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