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报销的封顶额度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及指定单病种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6 倍。统筹基金支付额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后,参保人所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 95% 比例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相应规定的标准支付,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3 倍。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指定单病种、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缴费基数的 6 倍。大病保险待遇方面,参保人住院或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 1.8 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相应比例支付,具体为:超 1.8 万元以上、3.6 万元及以下部分支付 60%,超 3.6 万元以上部分支付 75%。年度最高限额为 40 万元,连续参保 2 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5 万元;对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