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参保人员在东莞市内跨镇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社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但需注意就医机构等级和备案要求。
一、报销政策要点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
- 需在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报销比例差异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最高(如90%)
- 三级医院需自付更高比例(如70%)
- 特殊情形要求
- 门诊需签约家庭医生或办理转诊
- 住院可直接结算,无需额外手续
二、操作流程指引
- 备案要求
- 长期跨镇居住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急诊可事后补交证明材料
- 结算方式
- 持社保卡实时结算
- 自费垫付后需在1年内申请手工报销
- 材料准备
- 需提供病历、费用清单、发票原件
- 生育医疗需额外提交计生证明
随着医保联网系统的完善,东莞参保人享受跨镇就医服务更加便捷,建议提前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定点机构名单,确保报销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