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社保政策,未缴满15年的社保是否可以取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允许取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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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
可以选择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内的储存额,但无法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仅能获得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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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被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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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改变国籍或定居海外时,可申请退保并取回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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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死亡且个人账户有余额
可以申领遗属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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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处理
跨省转移后存在重复缴费时,可申请退回重复缴费部分(需符合当地规定)。
二、不允许直接取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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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未补缴
一般情况下无法直接取出现有缴费,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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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性质
社保个人账户属于“活期储蓄”,与“死钱”不同,可自由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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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若选择不继续缴费,可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新政策享受待遇。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新政策解读和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