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的税务申报相关通知,1月税务申报期截止日为1月15日。以下是具体说明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截止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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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及多地税务局明确,2025年1月纳税申报期截至1月15日。例如,上海市税务局特别提醒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高峰期申报。 -
特殊调整
2025年1月未出现节假日顺延的情况,因此无需调整截止日期。
二、重点申报事项
- 个人所得税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需在3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经营所得个税汇算。
- 代扣手续费退付:2024年度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退付申请需在3月31日前提交。
- 企业所得税
- 汇算清缴: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在5月31日前完成,但1月需关注预缴和调整事项。
- 其他税种
- 印花税:营业账簿印花税需按年申报,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申报截止日为1月15日。
三、申报建议
- 错峰申报:尽量在1月15日前完成申报,避免系统拥堵。
- 资料核对:重点关注跨年度税收优惠政策(如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等)的适用条件。
如需查看完整政策细节或申报操作指引,可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