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会慰问范围及标准(截至2025年)
一、节日慰问
- 范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日。
- 标准:每人每年发放节日慰问品不超过2000元,需符合传统节日习惯及职工生活必需。
二、婚育慰问
- 结婚慰问:工会会员结婚可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
- 生育慰问:符合政策的生育,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男女双方均可享受。
三、其他慰问项目
-
春游秋游
- 范围:本省或长三角地区,需当日往返。
- 标准:交通费、门票费及工作餐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
生病住院
- 会员生病住院可给予慰问金,具体金额由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丧葬慰问
- 会员本人、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发放慰问金。
-
退休慰问
- 会员退休离岗时,可组织座谈会并发放慰问品。
四、经费管理原则
- 工会经费使用需遵循规范、精准、高效、安全原则,注重物质帮扶与人文关怀结合。
- 送温暖资金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形成梯度帮扶格局,保障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生活。
注:以上标准依据安徽省总工会最新修订文件整理,具体实施以基层工会执行为准。